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
二、调查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三、问卷类型
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四、操作方法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身份(教师或学生)参与问卷填答;或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五、调查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全体师生员工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请全体教职工、学生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3.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调研问卷的填答,学校将对师生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教师有问题咨询联系人:郭笑红,联系电话:051986336072
学生有问题咨询联系人:唐建民,联系电话:18351226880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